有限公司是責任有限的公司。在法律上,有限公司等同於一個獨立的法人個體,有起訴及被起訴的能力。由於有限公司把股東的責任限制在其所投資的金額上,股東最大損失只會是總投資的金額。 在一般情況下,公司的債務與公司董事及股東無關。 如果投資者以獨資或合伙形式,責任是沒有上限的(即無限公司)。 債權人可直接起訴投資者。 如果沒有能力償還債務,投資者可能會被逼破產。 然而,成立及經營有限公司是比較昂貴的。 各創業人士應在創業前謹慎考慮以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經營業務。

於香港成立有限公司運作的好處:

  1. 名稱不受限制;
  2. 業務範圍極少限制;
  3. 極低企業所得稅 (16.5%);
  4. 少量註冊資本及不需驗資;
  5. 容易取得國際信貸;
  6. 對個人,原料及資金可自由出入;
  7. 如業務對香港有供獻可以取得香港居留權。

  1. 公司註冊證書
  2. 商業登記證
  3. 股份轉讓合約
  4. 會議記錄
  5. 公司章程及行政條例10本
  6. 股票冊二十頁裝
  7. 公司記錄冊
  8. 公司鋼印
  9. 公司原子簽名印
  10. 小圓印
  11. 精美綠盒
  12. 有關文件核證副本(由會計師簽發)
    (如需要)
  13. * 所需時間: 最快可於2個工作天
    取得公司成立證書及商業登記証 *
   

下載電子申請表 (Application Form for Registration of Hong Kong Limited Company)

  • 客戶填寫申請表格後,請連同該公司股東/董事/秘書之身份證或護照及住址證明之副本交給我司;
    傳真: (852) 2317 609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電郵: cs@talent-rich.com.hk



- 股東: 最少一人,沒有國藉限制,允許法人股東
- 董事: 最少一人,沒有國藉限制,允許董事股東,股東及董事可由同一人出任
- 公司秘書: 必須,須為香港居民或香港法人單位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本司可為客戶出任公司秘書,並按法定需要辦理所需文件)
- 本地註冊地址: 必須 (本司可提供註冊及收信地址)
- 標準股本: HK$10,000



《商 業 登 記 條 例》(第310章) 規定,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的經營者須於有關業務開始經營起計1個月內辦理商業登記。 稅務局不會接納任何不存在或尚未開始經營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。

1. 客戶填寫申請表格後,連同該公司東主 / 合伙人 / 代理人之身份證或護照及住址證明之副本交給本公司;
2. 本公司將派專人與客戶聯絡,核實所需資料是否齊備;
3. 客戶將服務費用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存至本公司的銀行戶口(恒生銀行 395-408768-883)。
4. 我們將於1個工作天內備妥所需文件。
5. 客戶可親到本公司簽署有關文件,或選擇將文件送到指定工商位址(*),簽署後交回本公司。
6. 我們向政府其它有關部門遞交文件及費用,完成後,本公司將通知客戶領取有關文件。
7. 選擇計劃二的客戶可憑本公司提供之開戶文件,於銀行開設戶口。
(*)文件送遞不包括綠盒及只限於指定工商位址,如屬特別地區,客戶需另付速遞費用。





下載電子申請表 (Application Form for setting up of HK Unlimited Compan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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